关于大市值股票快速进入沪深300 和中证100等指数的公告
[] 2006-07-03 00:00

 

  为提高指数的代表性和可投资性,经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对指数规则做出以下补充:

  1、对于沪深300指数和中证100指数,符合样本空间条件、且总市值(不含境外上市股份)排名在沪深市场前10位的新发行股票,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即在其上市第十个交易日结束后进入指数,同时剔除原指数样本中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

  2、对于中证南方小康产业指数,当上证180指数对某股票启用快速进入指 数规则时,随之进行样本调整,同时剔除同产业内最近一年日均流通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

  3、当新发行股票符合快速进入指数的条件,但上市时间距下一次样本股定期调整生效日不足20个交易日时,不启用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与定期调整一并实施。

  4、对于增发、重组和合并等行为导致股票总市值增加,符合上述快速进入条件的,处理方式和新发行股票一致。

  5、一般情况下,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新股上市后尽快公布样本更换名单。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0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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