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再次敦促加快清欠
[□本报记者 朱剑平 郑义] 2006-07-04 00:00

 

  □本报记者 朱剑平 郑义

  

  随着ST巨力、新华制药、鲁北化工、大成股份、科达股份等公司大股东占款问题逐步解决,近期山东辖区清欠工作明显加强。

  为强化辖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快清欠工作,7月3日,山东证监局组织召开辖区上市公司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6)》座谈会,辖区存在资金占用行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以及曾经存在资金占用行为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会议。

  山东辖区大股东 占款问题曾经一度位居全国前列,但近几年来有了显著下降。山东证监局局长张慎峰强调,当前,山东辖区还有6家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款9.2亿元,同时还存在更多的经营性占款,清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上市公司要加大工作力度,倒排时间表,全面彻底按期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清欠目标。

  张慎峰表示,监管部门还将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的执法力度,对于新发生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严厉追究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监管部门还将从规范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行为、严查严惩隐瞒资金占用行为、完善内控制度并强化上市公司高管与实际控制人责任追究,以及在“G股”公司建立并实施“占用即冻结”制度等方面,建立完善防范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在当天的会议上,有关专家详细阐释了《刑法修正案(6)》中有关证券犯罪的具体规定及对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张慎峰告诫有关上市公司人员说:“修正刑法,表明了国家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决心。各上市公司要充分认识刑法修正案的分布实施对于资本市场发展的重大影响,公司高管人员要认识到法律环境的变化和面监的法律风险,规范和约束日常行为,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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