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人寿资产管理公司摘掉“保险”帽子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6-07-04 00:00

 

  □本报记者 卢晓平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摘去“保险”的帽子已迈出实质性的一步。昨天,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中人寿资产”)获准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以及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这意味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已由原来的单纯受托管理保险资金进一步扩大到资产管理的范围。

  公告称,中人寿资产的业务范围调整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 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如果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的人民币、外币保险资金;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控制的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及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

  就在上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逐步扩大资产管理范围。”

  就在去年,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今后将面临转型。不久前,平安保险集团获准成立香港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平安集团所有境外投资及管理业务,实现在全球范围进行资产配置,同时提供境外投资产品和第三方资产管理。华泰资产管理公司获准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创新的试点,发行华泰增值投资产品和华泰中短债投资产品。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些举措都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已获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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