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7-04 00:00

 

  股票简称:扬子退市 股票代码:000866 公告编号:临2006—028号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30日上午9:00在江苏省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扬子宾馆209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公司股份2,323,806,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7342%。公司于2006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大本先生主持,公司6名董事、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逐项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23,806,7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反对0股;

  弃权0股。

  2、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23,806,7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反对0股;

  弃权0股。

  3、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520,405,107.71元。按照公司章程,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52,040,510.77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352,040,510.77元,根据总部下拨的原油补贴收入及所得税汇算清缴所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计提盈余公积,计提任意盈余公积464,615,457.62元,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51,708,628.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84,289,631.09元,扣除2005年6月分派的2004年度股利932,000,000.0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3,903,998,259.64元。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2,323,806,7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反对0股;

  弃权0股。

  4、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323,806,7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5、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2,323,806,7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反对0股;

  弃权0股。

  6、通过《关于增补李成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2,323,806,7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反对0股;

  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董事会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潘岩平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现场见证,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签署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六年七月四日

  股票简称:扬子退市 股票代码:000866 公告编号:临2006—029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余股收购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除非文中另有特指,本公告中简称的含义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公告的《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释义完全一致。

  现将中国石化根据其于2006年4月10日公告的《关于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余股收购安排的公告》,通过深交所和登记公司提供的服务系统进行第二期余股收购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06年6月26日15:00,扬子石化余股出售申报第二期届满,经确认的申报情况如下:

  

  上述已申报出售的余股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收购资金已于2006年6月30日到达流通股股东的资金账户。

  截至2006年6月30日,中国石化持有扬子石化股份2,325,596,654股,约占扬子石化总股本的99.81%,其他股东持有扬子石化股份4,403,346股,约占扬子石化总股本的0.19%。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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