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7-04 00:00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G华光         公告编号:临2006-024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日下午2:00在无锡市城南路3号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 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5人,持有股份124,455,680股,占公司总股本48.62%。本次参加会议股东均为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没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参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许平文律师、宋琳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大会由万冠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提名王福军、贺旭亮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王福军、贺旭亮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5月7日。

  表决结果:

  王福军,同意124,455,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贺旭亮,同意124,455,6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董事王福军、贺旭亮的个人简历详见在2006年6月6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许平文律师、宋琳琳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G华光     公告编号:临2006-025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6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7月1日下午三点在无锡市城南路3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王福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从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5月7日。

  二、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总经理贺旭亮先生提名,聘任周文院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和财务机构负责人。任期从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5月7日。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4日

  附周文院个人简历

  周文院,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先后在无锡钢厂财务处担任成本会计,无锡市冶金工业局财务审计处担任财务物价管理、内部审计、副处长,无锡市第三钢铁厂担任副厂长、财务总监,在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担任会计、审计部副经理。现在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委派子企业财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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