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 2006-07-04 00:00

 

  证券代码:600415     股票简称:小商品城     公司编号:临2006—01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30日在义乌市福田路99号海洋酒店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局召集,董事局主席傅日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06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议案表决,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均可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85人,代表股份数7062.5368万股,占总股份数12496.8637万股的56.51%。其中流通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71人,代表股份数95.1908万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1.80%。在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为6人,代表股份数16.6731万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数为165人,代表股份数78.5177万股。

  公司董事(其中吴易、林子宙、张健英、史习民、郑勇军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6973.5241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8.74%;30.6509万股反对;58.3618万股弃权。其中,非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34.3460万股,占参加表决的非社会公众股股份数的99.53%;反对0股;弃权33.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已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下同):同意39.1781万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总数的41.16%;反对30.6509万股;弃权25.3618万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6973.5341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8.74%;21.5048万股反对;67.4979万股弃权。其中,非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34.3460万股,占参加表决的非社会公众股股份数的99.53%;反对0股;弃权33.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9.1881万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总数的41.17%;反对21.5048万股;弃权34.4979万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975.300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8.76%;20.2685万股反对;66.9679万股弃权。其中,非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34.3460万股,占参加表决的非社会公众股股份数的99.53%;反对0股;弃权33.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0.9544万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总数的43.02%;反对20.2685万股;弃权33.9679万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974.5004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8.75%;21.3285万股反对;66.7079万股弃权。其中,非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34.3460万股,占参加表决的非社会公众股股份数的99.53%;反对0股;弃权33.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0.1544万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总数的42.18%;反对21.3285万股;弃权33.7079万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970.4090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8.70%;45.9065万股反对;46.2213万股弃权。其中,非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34.3460万股,占参加表决的非社会公众股股份数的99.53%;反对0股;弃权33.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6.0630万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总数的37.88%;反对45.9065万股;弃权13.2213万股。

  [2005年度公司股东股利不分配]。

  (六)审议通过了《续聘审计机构及授权董事局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6971.9991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8.72%;24.3798万股反对;66.1579万股弃权。其中,非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34.3460万股,占参加表决的非社会公众股股份数的99.53%;反对0股;弃权33.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7.6531万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总数的39.56%;反对24.3798万股;弃权33.1579万股。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6972.0791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8.72%;24.6198万股反对;65.8379万股弃权。其中,非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34.3460万股,占参加表决的非社会公众股股份数的99.53%;反对0股;弃权33.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7.7331万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总数的39.64%;反对24.6198万股;弃权32.8379万股。

  (八)审议通过了《适当延期换届的议案》

  6971.9591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8.72%;24.7298万股反对;65.8479万股弃权。其中,非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34.3460万股,占参加表决的非社会公众股股份数的99.53%;反对0股;弃权33.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7.6131万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总数的39.51%;反对24.7298万股;弃权32.8479万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出通知后21天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6973.2291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8.74%;25.0798万股反对;64.2279万股弃权。其中,非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34.3460万股,占参加表决的非社会公众股股份数的99.53%;反对0股;弃权33.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8831万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总数的40.85%;反对25.0798万股;弃权31.2279万股。

  (十)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974.0391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8.75%;23.2985万股反对;65.1992万股弃权。其中,非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934.3460万股,占参加表决的非社会公众股股份数的99.53%;反对0股;弃权33.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9.6931万股,占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总数的41.70%;反对23.2985万股;弃权32.1992万股。

  三、律师鉴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徐旭青律师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的提案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网络投票的程序与方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〇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参加“小商品城”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600415   股票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06-01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 月24 日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 7月20日—2006年7 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 7 月 17 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酒店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会议方式: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后,公司将于2006年7月4日和2006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两次召开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7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局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6月19日起停牌,并申请于7月4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期。

  (2)本公司董事局已于2006年7月3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A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本公司董事局将申请自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的事项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除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局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公司董事局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即《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公司6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股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就均需按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1、自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局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投资者座谈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与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2、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按照前条要求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局将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则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3、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579-5182812

  联 系 人:龚燕

  公司网站:www.cccgroup.com.cn

  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ee.com.cn

  五、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或股东帐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 址:浙江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16楼证券部

  邮 编:322000

  电 话:0579-5182812

  传 真:0579-5197755

  联 系 人:龚燕

  3、登记时间

  2006年7月17日-7月18日每日的8:30-11:30、14:00-17:00。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二。

  七、董事局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局作出决议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暨《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7月1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7月18日-7月23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6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他事项

  1、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6年7月4日

  附件一:(注:本表复印件有效)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附件二: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一,情况如下:

  

  3、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小商品城”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成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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