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等)
[] 2006-07-04 00:00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2006-17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资控股)函告其持有公司股份冻结的情况:因 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国资控股债权纠纷一案,原告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8日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于2006年6月28日作出(2006)鼓执字第58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了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南纺股份121,607,460股股份,冻结期限自2006年6月28日始至2007年6月27日止。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2006-18号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国资控股)函告其持有公司股份冻结的情况:因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国资控股债权纠纷一案,原告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8日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于2006年6月28日作出(2006)鼓执字第58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了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南纺股份121,607,460股股份,冻结期限自2006年6月28日始至2007年6月27日止。

  同时,由于公司正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向公司及国资控股出具了承诺函:“在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本公司如未合法取得上述股份,则本公司将申请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对需支付对价安排部分的股份(计31,090,898股)解除冻结,解除冻结的股份专项用于支付对价安排;在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本公司如已合法取得上述被冻结的股份,则由本公司根据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无条件支付对价安排(计31,090,898股)。”

  就国资控股所持股份被冻结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项法律顾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补充保荐意见书(二)》和《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保荐机构和专项法律顾问认为“如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承诺函》,且获得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同意,则南纺股份部分股份被冻结不影响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进行及改革方案的实施”。

  由于国资控股所持股份被冻结涉及的相关事项,不影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遵照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如期进行。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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