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经过表决,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了《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4、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公司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9日、2006年6月30日、2006年7月3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20号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432人,代表股份250,521,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4%。其中:
1、非流通股股东12人,代表股份204,116,957股,占公司全部非流通股份的91.21 %;占公司总股本的49.82 %。
2、流通股股东2420人,代表股份46,404,326股,占公司全部流通股份的24.96 %;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92人(包括84名流通股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计382,135股),代表股份557,890股;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2328人,代表股份45,846,436股。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公司见证律师均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投票表决结果: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及表决情况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会议已经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巫志声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3日
股票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西单商场 编号:临2006-017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