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06-07-04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6月22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 7月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0名,实参加董事9名,董事王琚华女士因公外出。全体监事参与了本次董事会的审议过程,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卫东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传真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卫东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由于王卫东先生已出任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根据其本人所提辞呈,同意王卫东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许迪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免去其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庞文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他副总经理任命不变。许迪春先生、庞文魁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被聘任者的经验和学识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王卫东先生任职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津塘路支行申请人民币6500万元短期贷款,期限为1年,由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此次借款的具体实施。

  附:许迪春、庞文魁先生简历:

  许迪春,男,45岁,工学博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市硅酸盐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总公司工业投资分公司经理助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宁夏吴忠市市长助理(挂职),现任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庞文魁,男,34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现任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四日

  股票简称: G海泰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06—017)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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