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辽源得亨 编号:临2006-013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辽源得亨”)于2006年6月23日在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6月29日刊登了《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A股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6年7月21日(周五)下午14:00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地点为吉林省辽源市福兴路3号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
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19日至7月21日期间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0日
四、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六、会议议题
审议:《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6年7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八、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吉林省辽源市福兴路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7-3512077,0437-3520181
传 真: 0437-3520181
电子信箱: a600699@126.com
邮政编码: 136200
九、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流通股自2006年6月19日起停牌,并于2006年6月23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流通股最晚于2006年6月30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6月29日之前(含6月29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6月29日之前(含6月29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但确有特殊原因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延期的除外。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十、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方式和条件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方式和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须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十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21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699;投票简称:得亨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代表本议案,以1. 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十二、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7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辽源得亨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7月11日至2006年7月21日(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21日下午15: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十三、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发布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7月5日和7月12日。
十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06年7月11日)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改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将于全部股改程序实施完毕后复牌;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将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和查询渠道:
电 话: 0437—3512077,0437-3520181
传 真: 0437—3520181
联 系 人: 由春玲
电子信箱: a600699@126.com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4日
附件1:授权参加会议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本人出席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附件2:授权投票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承诺将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股东的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征集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委托人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有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及同意受托人按照本委托书的投票指示代理本人行使相关股份的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