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本公司转让持有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阁)全部股权的有关事宜,本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及桐君阁已于2006年6月30日达成合作意向,合作意向书就三方合作的原则及框架进行了约定,但具体细节目前尚未约定。
一、特别风险提示
1、本公司、桐君阁、中船重工就本公司股权 转让相关事项仅达成合作意向,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操作方案。
2、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国证监会对股权转让审核无异议,中国证监会豁免中船重工以要约方式收购本公司股份。
3、本提示性公告披露的中船重工拟置入本公司的资产,是中船重工初步确定的置换方案;拟置入资产—国营重庆重型铸锻厂目前尚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其财务报表未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合作意向书的内容
2006年6月30日,本公司(甲方)与桐君阁(丙方)、中船重工(乙方)就股权转让有关事宜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资产置换及丙方股权分置改革(下称“合作事宜”)将同步实施,并互为条件和前提。对于本次合作事宜,各方达成如下初步意向:
(1)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丙方全部国有法人股股份(占丙方总股本的65.15%),转让总价款=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丙方经评估的全部净资产值+4,000万元现金。
(2)置换基准日,乙方将不低于丙方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净资产值的资产置换入丙方。
(3)置换基准日,乙方委托丙方将置换出丙方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人员)移交给甲方,以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股份转让总价款除4000万元外的剩余部分。
(4)同时,乙方将对丙方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甲方给予积极配合,股改保荐机构由乙方确定,并与丙方签订《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协议》,与股改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保荐费)由乙方承担。
(5)上述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6月30日,置换基准日由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及工作进度协商确定。
(6)对于本意向书项下的合作事宜,甲方、乙方及丙方将根据本条及本意向书确定的基本原则签订正式协议。
(7)合作事宜完成后,丙方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七月四日
股票代码:600129 股票简称:G太极 编号:2006-24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桐君阁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