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岳敬飞
长丰汽车今日公告称,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06]26号文的批复,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湖南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827.98万股股份;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539号文的批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上述国有法人股划转事宜。
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因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要求于5月16日起停牌。公司于5月24日召开的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告称,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已触发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义务,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豁免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批准。
长丰汽车董事会表示,因公司属外商投资上市公司,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涉及外商投资上市公司股权变更事项需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复。目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家商务部审核。
公告称,由于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国家商务部批复同意外商投资上市公司股权变更,因此公司股票需要继续停牌。复牌时间以《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