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8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7日。
●复牌日:2006年7月1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7月11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大橡塑”,股票代码“600346”保持 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6月27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6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8股 。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进程
1、股权登记日:2006年 7月7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1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7月11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大橡塑 ,股票代码“60034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持有的冰山橡塑的非流通股股份将在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注2、持有的冰山橡塑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八、其他事项
1、 公司名称: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广场一号
邮政编码:116033
联系人:薛景然
联系电话:0411-86641378
传真:0411-86641645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及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都发生了变化,但是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公司上年度每股收益没有变化。
九、备查文件
1、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冰山橡塑 公告编号:2006—017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