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律师今日赴穗起诉*ST科龙
[□本报记者 岳敬飞] 2006-07-06 00:00

 

  律师维权团通过本报发表声明

  □本报记者 岳敬飞

  

  与沪深两律师今日赴穗提起诉讼相呼应,“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临时召集人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昨代表维权团向本报发来声明,摘要如下:

  维权团的广大律师已经做好了为科龙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的准备,权益受损的科龙投资者可以选择相关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委托;诉讼时效从2006年7月5日起二年内有效,权益受损的科龙投资者应当在这个期间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赔付能力上说,科龙、德勤、独立董事等都具有赔付能力;有鉴于科龙还没有进行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在今后进行股改时,应当考虑保留证券民事赔偿债务的支付;德勤应当退还1500万元高额审计费。鉴于德勤开拓中国市场的需要,并作为世界著名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为了挽回在中国市场的声誉,应当建立相关的赔付基金。

  □本报记者 岳敬飞

  

  今天上午,上海律师严义明、深圳律师郑名伟,将分别出现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全国范围内各地律师争相起诉*ST科龙的大幕,就此拉开。

  严义明、郑名伟二人此行的目的,是代表权益受损的投资者起诉科龙及相关责任方,挽回损失。昨日,*ST科龙公告了证监会下达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6]16号)。因*ST科龙2002年、2003年、2004年年报披露违法,证监会对*ST科龙及顾雏军等人给予了相应处罚。

  “相关诉讼材料,早在几个月前就已准备妥当。”严义明说,“所以按兵不动,就是单等处罚决定的公布”。严表示,委托他起诉科龙的投资者有很多,索赔金额亦各不相同。因为有了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在手,满足了证券民事赔偿的前置条件,此案的受理不会很难。

  郑名伟告诉记者:“明天早晨7点多,我就会从深圳出发,直奔广州中院。这次,我将代表4名原告提起诉讼,索赔金额合计18万元。其中,索赔额最高的一位,要求赔偿近10万元。”据郑透露,还有索赔金额高达200多万元的投资者,因为出差不在深圳,故无法立刻办理起诉手续,紧接着就会提起诉讼。

  郑名伟称,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处理,现已发展至成熟阶段,不像几年前会有很多相关争议,受理应该没问题。科龙案的风险,在于执行。所以我们起诉时,除了*ST科龙,我们还把德勤列为第二被告,将刘从梦列为第六被告。为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有意向挽回损失的投资者,应尽快提起诉讼。

  据了解,郑名伟所代理的4名原告,有一位名叫廖照文。他购入科龙股票的10多万元,现已缩水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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