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 “海南诚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收情况的公告
[] 2006-07-06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凡是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资金占用必须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清偿”。本公司现将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收情况说明如下: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 公司出具的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中列明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诚成”)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390万元,系历史拆借款。

  本公司未能在2006年6月底完成清收,原因如下:根据公司法务部核查情况,“海南诚成”法定代表人刘波逃匿后,“海南诚成”已名存实亡,其名下资产因其它债务被查封或拍卖,已无力偿还对本公司的欠款。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意对“海南诚成”所390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予以核销,并保留对其账务的追索权利,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力度追索该笔款项(详见2006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此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5日

  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T万鸿     编号:2006-024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

  “海南诚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收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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