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有力使不出”是暂时现象
[(整理 于兵兵)] 2006-07-07 00:00

 

  丛诚教授和广大网友交流使用公积金心得
  主持人:本报记者 于兵兵

  嘉宾:丛诚教授 全国著名公积金体制研究专家,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副研究员

  

  新一轮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中,保障类住房体制的完善被认为是解决楼市深层矛盾的有效手段之一。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公积金的应用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上证第一演播室此次请来专家,与公众进行直播互动交流。

  源于房改,渐入困境

  主持人:首先想请丛教授给我们介绍一下公积金制度产生的背景。

  嘉宾:公积金制度是1991年在上海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配套内容首先建立起来的。主要做法是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以专项储蓄的制度来解决住房的资金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一项基本的政策性住房融资手段。

  主持人:已有15年运用历史的公积金体制,目前的使用情况怎么样?

  嘉宾:整个公积金制度逐步发展到今天,已与商业银行的住房信贷一起,构成了整个国家的住房融资机制。目前,我国有6300万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运用率50%左右。

  但由于各地住房市场化程度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公积金作用的效能发挥在各地是不一样的。东部地区运用率比较高,达到75%以上,而中西部地区的使用率相对比较低。即使在东部地区,由于过半数的人通过公积金的制度已经享受了公积金的优惠,就间接导致了目前公积金使用率下降的局面。

  主持人:那么目前各地提高缴存比例的努力,是否也是为了增强公积金使用的有效性?

  嘉宾:这个问题我想要一分为二来看。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脱离不了整个住房体制的运作环节。目前一些城市的房价较高,公积金的缴交比例无法跟随房价的快速增长而同步提高。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公积金构成了企业运作的成本,而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住房公积金、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等,住房公积金又不可能单方面的提高,来和房价相匹配。

  增加公积金缴存利弊几何?

  网友: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上升对我们普通百姓利弊如何?

  嘉宾:不管是你自己缴的还是单位缴的,都是进入个人的账户的,缴的越多,你的账户的钱就越多。

  传统福利政策最大的缺陷是,单一的救助措施会形成福利依赖,造成了穷人永远解决不了贫困的问题。目前国际上的保障制度改革核心就是要通过政策的机制来改变人们的消费和储蓄习惯,以形成资产积累和资本保障。公积金的发展方向正是如此。

  网友:今天有消息说公积金缴存比例要提高到12%,这是真的么?对我们已经购房的人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嘉宾:今天确实有新闻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有关公积金缴交比例具体免税的限度。现在公积金缴交是由单位和个人按照工资比例来缴交的,这个12%的限度是指缴交比例在12%以内的部分可以享受免收个人税。而不是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上调至12%。免税和住房公积金的提高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不能弱化 只能强化

  主持人:您觉得未来住房公积金的体制完善方面,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嘉宾:公积金在住房领域不能单边的发挥作用,一定要和住房保障体制的整体调整同步。

  未来的公积金一方面要突出对中低收入家庭的贷款政策倾斜,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公积金运作风险的防范。近几年来,有关公积金的一些违规的案件时有发生,而且社会的关注度也非常高。我们要防微杜渐,同时也要督促公积金制度的产品创新,真正发挥这一住房金融手段的保障作用。

  (整理 于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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