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证券民事赔偿案诉讼战打响
[□本报记者 岳敬飞] 2006-07-07 00:00

 

  五名投资者索赔30.4万 广州中院昨受理诉状

  □本报记者 岳敬飞

  

  *ST科龙虚假陈述而引发的“科龙证券民事赔偿案”诉讼战正式打响。

  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律师严义明、深圳律师郑名伟递交的诉状。严义明所代理的一位原告,起诉了科龙和德勤,要求法院判决上述两被告赔偿其损失12.4万多元。郑名伟所代理的四名原告,则起诉了科龙、德勤、顾雏军、严友松、张宏、刘从梦等6名被告,要求赔偿损失18万元。

   两位律师分别告诉记者,广州市中院昨日已向他们出具了《立案通知书》。对于具体开庭时间,两位律师表示,普通案件会在一个月左右确定开庭时间。但是,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相对复杂,“我的估计是,接近或超过半年。”严义明告诉记者。

  谈及为何没有起诉顾雏军、刘从梦,严义明说,“顾雏军深陷囹圄,比较麻烦。首先是要等他的刑事案件了结,才能进行民事诉讼。其次,如果他承担了刑事责任,被判入狱,将来如何出庭做此案的被告,也是一个问题。”

  至于刘从梦,严义明解释道,在“后顾雏军时代”,刘代行顾在科龙的董事长职权,帮助科龙度过风雨飘摇的难关。从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应该允许上市公司犯过错误的高管通过自我觉醒的实际行动,挽回公司和投资者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刘从梦做到了这一点。

  严义明昨日递交的诉状中,还包括起诉陈庇昌、李公民、徐小鲁三位科龙天价独董,但由于不能提供其身份证明材料,广州市中院暂未受理起诉申请。不过,“法院已出具相关文书,凭此文书,我将去有关部门调出这三位独董的身份证明材料,另行起诉。”严义明说。

  严义明表示,“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着更有可能公允地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角色。起诉陈庇昌等人,有助于提高所有上市公司独董的责任心,唤醒他们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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