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多层次应急预案体系
[□新华社电] 2006-07-07 00:00

 

  □新华社电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国务院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授权新华社全文播发。

  《意见》共24条,包括“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加强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制定和完善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 ,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合力”等6大部分。

  《意见》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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