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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集团整体上市获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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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露)] 2006-07-07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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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本钢今日表示,公司向本钢集团发行新股购买资产之事已于2006 年7 月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核准,同时,证监会还同意豁免本钢集团因取得公司发行的20 亿股新股,导致持股比例占G本钢总股本的82.1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钢集团的该次主业重组方案是由G本钢向其发行20亿流通A股用于收购本钢集团的钢铁主业资产,收购价格为每股4.67元,总计93.47 亿元。收购标的为本钢集团所持有的钢铁主业资产,包括一铁厂、二铁 厂、一冷轧、焦化厂、发电厂、氧气厂、燃气厂、供电厂、供水厂、运输部、废钢厂、计控厂、原燃料处、设备备件处、销售处、物资供应处、技术中心、质量处、短流程、特钢厂主业资产以及9 家销售公司的全部股权。G本钢今日对此表示,收购上述资产后,公司将拥有一整套现代化钢铁生产工艺及相关配套设施,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收购后新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行业竞争力。(田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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