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金陵药下属药厂GMP证书被收回
[(田露)] 2006-07-07 00:00

 

  G 金陵药今日披露,国家药监局责成收回其子公司的《药品GMP 证书》。

  据悉,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检查组,对G 金陵药所属利民制药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利民制药厂药品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由此责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利民制药厂的《药品GMP 证书》。目前该厂已经停产进行整改。

  G 金陵药称,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公司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 关企业和部门负责人参与该厂整改工作,并制订了《GMP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计划》,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外,还将对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GMP 检查细则》的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尽快在全面整改完成后重新申报GMP 认证。同时,公司预计该起事件对2006 年度业绩影响不大。

  据介绍,利民制药厂位于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主要从事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片剂、滴眼剂、茶剂等的生产和销售。该厂已连续几年亏损,200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006 万元,占G金陵药主营业务收入的0.81%。

  (田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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