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吸收合并G上港详细计划亮相
[□本报记者 王璐] 2006-07-07 00:00

 

  □本报记者 王璐

  

  在上港集团宣布通过换股吸收合并G上港进而实现集团整体上市一个月后,7月5日,上港集团和G上港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合并预案说明书今日公布。

  为解决上港集团发行上市后面临同一集团内部出现两层A股上市公司的复杂结构,上港集团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G上港,从而实现上港集团的整体上市。上港集团此次换股吸收合并G上港的具体换股价格为每股16.50元,换股比例为1:4.5,即上港集 团用于吸收合并新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3.67元。合并完成后,G上港将注销法人资格,原G上港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由存续公司承继和统一调度使用。换股吸收合并还设定了现金选择权。

  根据预案,上港集团持有的G上港股份将不参与换股、也不行使现金选择权,合并完成后予以注销。上港集团目前持有G上港126624.21万股限售A股,占G上港总股本的70.18%;外轮理货和起帆科技为上港集团的关联方,分别持有G上港646万股和637.79万股限售A股,为避免交叉持股,两公司已事先出具承诺函,自愿行使现金选择权;其余发起人股连同G上港非限售A股一起由持股人自行选择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或换股。

  本次上港集团对G上港的吸收合并与上港集团的股票发行同时进行,互为前提,上港集团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G上港,不另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吸收合并完成后,原G上港股份(上港集团所持有的股份除外)全部转换为上港集团换股发行的股票,G上港同时注消法人资格。

  由于本次合并只是公司结构上的变化,合并后存续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另外,预案特别指出了本次合并对上港集团股权分置流通权的处置方法。上港集团因实施G上港股改形成的股权分置流通权76858万元,拟由上港集团发起人股东按其对集团的持股比例予以承担,在应付发起人股东2006年至2010年期间的股利时均衡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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