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2006-07-07 00:00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 30元(税前),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2日。

  ◆除 息 日:2006年7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17日。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经公司2006年5月17日召开的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利润分配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二○○五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验证(鄂信审字[2006]第0286号文),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51,433,700.20元。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333.0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0元(含税),共计6,099,912.00元,剩余87,500,074.07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2日

  除 息 日:2006年7月13日

  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17日

  三、派发红利的对象

  截至2006年7月12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根据我国税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 102号文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27元/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3元/股。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27-87597232,027-87596276,027-87596718-8019。

  传    真:027-87597232、027-87596393

  电子邮件:humanwell@vip.sina.com

  联 系 人:王鸣 陈海英 代娟

  六、备查文件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七日

  股票简称:人福科技 股票代码:600079 编号:临2006-016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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