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定向转增6.2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6股的对价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10日
●复牌日:2006年7月1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7月1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金宇 ”,股票代码“600201”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19日,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15日、16日和1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全体股东的赞成率为96.86%,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89.37%,非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10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6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措施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18,426,5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6.2股,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2.6股的对价安排。在转增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做出了法定承诺。
② 特别承诺
对于表示反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者未表示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内蒙古农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如在改革方案实施前,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改革方案的,则该等股东将获得其应获转增的股份,内蒙古农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牧药业”)承诺代其安排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如在改革方案实施后的12个月内(即法定限售期内),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改革方案的,则农牧药业承诺在法定限售期满后,向该等股东支付其应获转增的股份。
上述两种情形均视为农牧药业代该等股东安排对价,从而不会影响改革方案确定的对价总额,但该等股东日后向公司董事会申请办理解除对其持有股份的限售手续时,应当先向农牧药业偿还后者代为安排的对价及其孳息。
(二)、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0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1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7月12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金宇”,股票代码“600201”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定向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八、其他事项
1、查询及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471-3336240 3336266
传真:0471-3336202
电子信箱:stock@jinyu.com.cn
公司网站:http://www.jinyu.com.cn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增加到280,814,930股,按公司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044元。
九、备查文件
1、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编号:临2006—014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