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于2005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公告,“为避免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工”)股价非理性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维护上市公司形象,三一集团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三一集团将根据三一重工二级市场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进一步增持三一重工流通股股份,本次增持投入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规模不超过三一重工总股本的6%。”
三一集团第二轮增持三一重工社会公众股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从2005年10月11日—2006年7月6日期间,三一集团第二轮通过二级市场共计增持三一重工股份16,639,910股,占总股本的3.46%。其中:三一集团增持三一重工股份4,017,333股;三一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汽车”)增持三一重工股份12,622,577股。目前第二轮增持尚未达到原增持计划,三一集团考虑到所持三一重工股份已超过70%,经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剩余部分不再增持,第二轮增持计划结束。如果需进一步增持,需报中国证监会要约豁免批准。
第二轮增持前,三一集团及三一集团控股子公司昆山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机”)共计持有三一重工股份67.35%;增持后,三一集团及三一汽车、三一重机共计持有三一重工股份70.20%。三一集团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出售此次所增持的流通股份。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0031 股票简称:G三一 编号:临2006—11
关于三一集团第二轮增持
三一重工社会公众股份完成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