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首次全网测试本月15日举行
[□本报记者 李剑锋] 2006-07-08 00:00

 

  □本报记者 李剑锋

  

  融资融券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近日,各创新券商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布的通知,融资融券系统的首次全网测试将于7月15日进行。一些券商表示,公司的融资融券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毕,目前正在进行安装调试,等待测试。

  根据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分别于7月15日和7月29日安排两次融资融券全网测试。首次全网测试内容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融资融 券相关的证券划转及信用证券账户配号。7月11日前,参加测试的证券公司需要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要开立信用账户的普通证券账户清单和用于券源划入的自营账户清单,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于7月14日前将测试用初始化数据下发给各参测证券公司。通知同时要求,信用证券账户必须先进行指定交易申报,各券商应尽可能测试各种信用交易情况、证券划转情况和信用证券账户权证行权申报。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还同时向各券商下发了《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指引》明确,进行融资融券试点业务的券商必须开立信用交易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和相关证券交收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券专用证券账户。《指引》还对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进行了详细规定,该账户由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开立,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只能销号,不能挂失、挂失转户和销户,不可申报股票质押、转让、要约收购。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的余额和变动查询由证券公司负责。

  根据《指引》,结算公司只受理融资融券相关的四类证券划转,包括担保品划转、券源划转、还券划转、余券划转,证券公司需预先申报用于券源划转的自营账户,该账户必须是证券公司自营D类证券账户,并指定交易在自营席位上,账户状态正常,没有法律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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