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G开滦 公告编号:临2006-010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北京开滦宾馆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裴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改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331万元。依据煤炭生产和洗选产品市场的变化,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公司决定取消原可研设计中重介选矸车间改造、外来煤受煤系统改造和增建精煤装车仓工程三个系统的改造;另外,在此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公司通过加强工程管理,优化设计和设备选型,严格控制了项目支出。截至2006年6月30日,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253.0277万元(未经审计)并竣工投产,比原安排募集资金减少3,077.9723(未经审计)万元。拟将该技改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3,077.9723万元补充吕家坨矿业分公司高产高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超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3,076.1034(未经审计)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8689(未经审计)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周旺生先生、王立杰先生、许工女士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取消原可研设计中的三个系统的改造工程,并同意将节余的3,077.9723万元中的3,076.1034投资于吕家坨矿业分公司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8689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投资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的议案》
为构建“煤-焦-化”产业的强强联合格局,实现互利共赢,公司拟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股份”)共同出资设立开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并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变更为煤化工公司实施。同时,为了充分利用焦化项目生产的煤气,将公司拟投资建设的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一并由煤化工公司实施。煤化工公司注册资本75,467万元,其中公司拟以募集资金71,694万元投入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该等出资以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且经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的数额为准),占注册资本的95%,唐钢股份拟以货币出资3,773.3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公司独立董事周旺生先生、王立杰先生、许工女士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变更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投资主体并增加投资建设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曹玉忠办理贷款担保事宜的议案》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中化公司”)为公司持股比例49.68%的子公司。考虑当前焦炭及其化工产品供需趋紧、价格趋升的市场状况,为加快迁安中化公司焦化项目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满足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根据设立迁安中化公司相关协议中关于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为迁安中化公司焦化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迁安中化公司提供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贷款的担保,并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曹玉忠先生办理贷款担保相关事宜。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
同意丁守虎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职务,提名王世友先生(简历见附件1)担任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周旺生先生、王立杰先生、许工女士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丁守虎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职务,同意向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名王世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经公司总经理提议,解聘董守义先生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聘任张庚寅先生(简历附件2)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梅海斌先生(简历见附件2)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至2007年9月20日。
公司独立董事周旺生先生、王立杰先生、许工女士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解聘董守义先生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同意聘任张庚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梅海斌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26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7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76号开滦大酒店四层会议室;
(三)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6年7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长城证券保荐代表人、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会计师。
(四)会议议题:
1.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公司关于变更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改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公司关于变更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投资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的议案;
4.公司关于授权曹玉忠办理贷款担保事宜的议案;
5.公司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06年7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3.登记地址:河北唐山新华东道70号东楼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
侯树忠(董事会秘书) 张嘉颖(证券事务代表)
5.联系电话:(0315)2812013 (0315)3026971
传 真:(0315)3026507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王世友先生简历
2.张庚寅先生、梅海斌先生简历
3.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4.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
5.授权委托书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8日
附件1:
王世友先生简历
王世友先生,男,46岁,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工程师。1996年10月至今,在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原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工作,先后任原料贸易部辅料主管、冶金辅料贸易部总经理、煤炭贸易部总经理。
附件2:
张庚寅先生、梅海斌先生简历
张庚寅先生,男,56岁,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2001年以来任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范各庄矿业分公司党委书记。
梅海斌先生,男,43岁,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3年4月任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2003年4月至今任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范各庄矿业分公司总工程师。
附件3: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事前对相关资料的调研核实,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1.同意因工作变动原因,丁守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对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世友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事项,经核查,我们认为王世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限制担任公司董事的行为,其任职资格合法,同意向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名王世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二、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核实,公司所提供的因实际工作需要解聘董守义先生高管任职的情况合理、属实,不存在与《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情况;
2.经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张庚寅先生、梅海斌先生的个人履历和工作实绩等资料,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其任职资格合法;
3.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董守义先生的解聘及对张庚寅先生和梅海斌先生的聘任没有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解聘、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董守义先生的解聘及对张庚寅先生、梅海斌先生的聘任。
三、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根据煤炭生产和产品市场变化的实际情况,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术改造项目的原批复可研设计中重介选矸车间改造工程、外来煤受煤系统改造工程和增建精煤装车仓工程三个子项目已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取消上述三个子项目工程建设,将节余的3,077.9723万元(未经审计)投资于另一募集资金项目———吕家坨矿业分公司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用于增加购置一套厚煤层综采设备,以满足煤炭生产和设备周转需要,剩余募集资金1.8689万元(未经审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拟以计划投入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71,694万元投资形成的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开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该公司在投资建设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的同时增加投资建设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经过对公司提供的有关该项投资的相关资料进行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公司通过与唐钢股份的强强联合,变更京唐港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投资主体,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合理高效配置资源,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同时,投资建设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可以合理利用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炉煤气,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焦炭副产品的深加工,推进公司煤基产业链的延伸,对促进公司效益的提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同意公司变更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投资主体并增加投资建设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旺生
王立杰
许 工
2006年7月6日
附件4:
回 执
截至2006年7月21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部分授权,请具体注明)。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G开滦 公告编号:临2006-011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7月6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北京开滦宾馆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卓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改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依据煤炭生产和洗选产品市场的变化,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原可研设计中重介选矸车间改造、外来煤受煤系统改造和增建精煤装车仓工程三个系统的改造,同意技改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3,077.9723万元(未经审计)补充为吕家坨矿业分公司高产高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超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3,076.103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8689万元(未经审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有利于公司充分高效利用募集资金,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投资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股份”)共同出资设立开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变更为煤化工公司实施,并同意将公司拟投资建设的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一并由煤化工公司实施。监事会认为通过公司与唐钢股份的强强联合,变更京唐港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投资主体,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合理高效配置资源,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同时,投资建设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可以合理利用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炉煤气,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焦炭副产品的深加工,推进公司煤基产业链的延伸,对促进公司效益的提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曹玉忠办理贷款担保事宜的议案。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中化公司”)为公司持股比例49.68%的子公司。考虑当前焦炭及其化工产品供需趋紧、价格趋升的市场状况,为加快迁安中化公司焦化项目二期工程的顺利实施,满足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根据设立迁安中化公司相关协议中关于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为迁安中化公司焦化项目提供贷款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迁安中化公司提供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贷款的担保,并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曹玉忠先生办理贷款担保相关事宜。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经公司总经理提议,解聘董守义先生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聘任张庚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梅海斌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决议将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G开滦 公告编号:临2006-012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原投资项目名称:
1、投资10,331万元建设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改项目
2、投资99,551.50万元建设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
1、增加投资3,076.1034万元建设吕家坨矿业分公司高产高效综合技改项目
2、投资71,694万元拟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开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并由该公司实施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且增加投资建设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
●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投资总量:33,438.62万元;
一、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49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4年5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305万元。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吕家坨矿业分公司高产高效综合技改项目”、“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改项目”和“公司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
截止2006年6月30日, 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改项目已经竣工投产,共投入募集资金7,253.0277万元(未经审计),该项目剩余资金3,077.9723万元(未经审计),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04%。拟将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术改造项目剩余的3,077.9723万元募集资金补充吕家坨矿业分公司高产高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剩余募集资金1.8689(未经审计)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2006年6月30日,公司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71,694万元。现拟以募集资金71,694万元投资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作价与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股份”)共同出资设立开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工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和公司拟投资建设的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一并由煤化工公司实施。
以上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于2006年7月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原因
(一)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改项目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经贸投资【2002】584号文批准,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改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331万元。截至2006年6月30日,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253.0277万元并竣工投产。
在原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术改造项目可研设计中包括以下几个系统的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末煤重介分选系统改造、浮选尾煤回收系统改造、重介选矸车间改造、外来煤受煤系统改造、增建精煤装车仓。随着公司煤炭生产状况及产品市场形势的变化,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可研设计中的重介选矸车间改造、外来煤受煤系统改造、增建精煤装车仓工程不再具有实施的必要。具体原因如下:
1.重介选矸车间改造:为防止多余矸石堵塞后续设备的现象发生,减轻手拣矸石工序工人劳动强度,原设计新增通过式破碎机,将全部毛煤直接破碎后入洗。但随着矿井地质条件的变化,开采出的毛煤矸石含量增大,为避免增加洗煤设备的磨损及负荷,影响洗煤设备的处理能力,范各庄矿业分公司自行对新井选矸皮带和溜煤桶进行了简单改造,将手拣矸改为手拣煤。解决了手拣矸石明显增多的问题,同时节省了选矸车间的改造支出。
2.增建精煤装车仓改造:原设计在现有精煤仓的东侧再建一座同样大小的煤仓,适当延长原有的仓上仓下运输设备。随着煤炭销售市场转好,现有煤仓的储存能力完全能满足生产与销售的衔接要求,不需要再投资建设新的精煤装车仓。
3.外来煤受煤系统改造:为增大受煤坑的缓冲能力,原设计中除恢复原有受煤坑,计划投资再建同样大小的6个受煤坑。目前公司从矿井原煤生产上采取了有效措施,合理衔接搭配高低硫分的工作面,能实现原煤分采、分运、分装至井上原煤仓,选煤厂可根据不同用户对洗精煤硫分的不同要求进行配仓入洗,所以公司决定不再实施该工程。
一方面,由于煤炭生产和产品市场变化情况,公司没有实施上述三个系统的改造;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管理已实施的工程,优化设计和设备选型,严格控制项目支出,致使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支出比原安排募集资金减少3,077.9723万元。
(二)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改变募集资金的原因
2002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国家计委关于河北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计基础【2002】2871号)批准了公司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焦化厂一期工程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1,694万元,截止2006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71,694万元。
为构建“煤-焦-化”产业的强强联合格局,实现互利共赢,公司拟与唐钢股份共同出资设立开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变更为煤化工公司实施。为合理地利用作为焦炭副产品的焦炉煤气,减少环境污染,改善企业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拟将公司在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的厂区内增加投资建设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一并由煤化工公司实施。
三、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吕家坨矿业分公司高产高效综合技改项目
2002年8月9日,经国家经贸委《关于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吕家坨矿业分公司高产高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国经贸【2002】587号)批准,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9,280万元。在该项目建议书中,公司计划投资购置三套综采设备及部分井巷工程,未考虑井下需频繁倒装的综采工作面设备和定期修理的投资支出。因此,为满足实际生产和设备周转需要,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增加投资购置了一套厚煤层综采设备,使项目实际发生资金支出22,356.1034万元,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超支3,076.1034万元,超支比例为16%。
(二)与唐钢股份共同出资设立开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并增加投资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
1、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及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唐钢股份签署的合资协议,煤化工公司注册资本75,467.37万元,其中:公司拟以募集资金71,694万元投入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该等出资以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且经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的数额为准),占注册资本的95%,唐钢股份拟以货币出资3,773.3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
煤化工公司一期工程投资总额为148,828.1万元,含固定资产投资137,056.4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847.6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924.01万元。根据中国冶金建设集团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总院出具的《200万t/a焦化厂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焦化厂一期工程总投资115,389.48万元,含固定资产投资105,707.4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269.3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412.65万元。根据化学工业第二设计院出具的《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甲醇一期工程总投资33,438.62万元,含固定资产投资31,34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78.2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11.36万元。该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3,295.74万元,利税5,259.05万元,投资回收期为8.33年(税后)。
2、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企业名称: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滨河路9号
法定代表人:王义芳
注册资本:2,266,296,841元
主营业务: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材轧制、金属制品。兼营:电器机械修理、氧气生产供应、冶金技术服务等。公司的主要成品有:板材、圆钢、螺纹钢、线材、中型材等。
四、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甲醇作为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全球的需求总量在逐年增加,年均增长率约为4.8%。目前,我国甲醇市场供不应求,国内市场近年需求增长较快,而华东地区是我国甲醇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地区,甲醇需求量居全国之首。本项目在利用现在市场条件的前提下,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完善的营销网络,积极开拓产品市场,以焦炉煤气制甲醇符合公司“煤-焦-化”的发展格局,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五、10万吨/年甲醇项目的审批情况
该项目已取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冀发改化工备字[2006]69号)。
六、本次募集资金改变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5、关于变更范各庄矿业分公司选煤厂技改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报告
6、关于变更公司200万吨/年焦化厂一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投资1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的说明关于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报告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