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 2006-07-08 00:00

 

  一、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08号文批准。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代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销售业务。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二、自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吉林 、重庆、江苏、广东、浙江、辽宁、山西、湖北等省市的41家证券营业部,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9555

  3.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营业网点

  4.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esc.cn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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