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2006-07-08 00:00

 

  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工作已于2006年7月3日结束。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确认本次发行的净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259,517,823.38元。

  依照《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认购资金的银行利息86652.62元折算成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持有人所有。上述资金总额已于2006年7月6日全额划入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基金托管专 户。

  按照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基金设立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1,259,604,476份基金单位,有效认购户数为5755户。

  本基金于2006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中国证监会 基金部函[2006]154号文),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于2006年7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962299和网站www.swbnpp.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本基金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将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尽快开始办理,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开放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届时请阅读《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公告》。

  特此公告 。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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