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06-01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7月7日下 午3: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6日15:00至7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干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70人,代表股份202,242,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167,95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63人,代表股份34,288,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安泰科技符合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条件的议案;
赞成201,723,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5%;弃权412,1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0%;反对105,9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安泰科技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钢铁研究总院拟参与此次非公开定向增发,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钢铁研究总院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以下子议案。
(1)发行方式
赞成35,590,3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3.39%;弃权2,430,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38%;反对90,2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
(2)本次发行股票的类型
赞成35,566,2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3.32%;弃权2,454,8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45%;反对90,2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
(3)股票面值
赞成35,566,2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3.32%;弃权2,454,8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45%;反对90,2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
(4)发行数量
赞成35,566,2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3.32%;弃权2,454,8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45%;反对90,2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
(5)发行对象
赞成35,566,2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3.32%;弃权2,454,8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45%;反对90,2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
(6)锁定期安排
赞成35,565,0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3.32%;弃权2,317,9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08%;反对228,3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60%。
(7)发行价格
赞成35,542,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3.26%;弃权2,206,6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5.79%;反对362,3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95%。
(8)募集资金投向
赞成35,568,8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弃权2,456,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44%;反对86,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 %。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定向增发后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赞成35,565,0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弃权2,456,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44%;反对90,2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限
赞成35,565,0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3.33%;弃权2,456,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6.44%;反对90,2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3%。
以上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均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方案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关于将“高品级聚晶金刚石材料及高档专业金刚石工具项目”和“高性能难熔材料及制品项目”列入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高品级聚晶金刚石材料及高档专业金刚石工具项目;
赞成199,490,5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64%;弃权2,726,5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35%;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2)高性能难熔材料及制品项目;
赞成199,467,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63%;弃权2,749,4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36%;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以上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均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关于投资“万吨级先进节能材料———非晶带材及制品项目”的议案;
赞成199,427,0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61%;弃权2,790,0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38%;反对2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199,586,3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69%;弃权2,620,4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30%;反对35,2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6、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赞成198,970,5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8.39%;弃权3,241,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60%;反对30,1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文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