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切合资本市场新形势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 谢庚] 2006-07-10 00:00

 

  本次刑法修正,是又一次重要的法制完善,是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法律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基石。没有健全的法律、严格的执法,资本市场就难以得到健康发展。

  本次刑法修正对资本市场之所以十分重要,是因为资本市场正面临新的变化和形势。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两法已经颁布实施,它们为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留下了空间,也对新形势下证券市场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与两法相关的配套性制度建设正在抓紧进行,预计年底前可以基本完成。

  其次,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国九条实施之后,围绕解决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性问题这个中心,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创新进程加快,在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和配套性法律制度等五个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特别是股权分置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果。目前,已实施股改的上市公司家数及总市值双双超过80%,为资本市场下一步的改革、发展、创新奠定了基础,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再次,到今年年底,我国加入WTO的过渡期将要结束,如何面对更加开放的金融环境,防范资本市场的风险,健全资本市场的机制,增强资本市场的竞争能力,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上述背景和形势下,必须继续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建设,健全市场功能,强化市场微观主体的自我约束和市场秩序的维护,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次刑法修正,涉及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防止挪用上市公司资产、打击市场操纵行为等基础性、关键性、突出性问题,与市场微观主体的自我约束,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密切相关。

  首先,就信息披露而言,它是资本市场的一个基础性制度,直接关系到市场秩序,关系到投资者投资决策和权利保护,关系到股权分置改革后市场约束的形成和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刑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将有助于抑制虚假信息披露,促进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对我们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其次,就挪用上市公司资产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而言,它是过去几年资本市场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违反了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利益,影响市场信用,影响投资者信心。目前上市公司清欠工作正在进行,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产的历史风险正在化解。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新的挪用,是今后要切实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新的刑法修正案,将在惩处和防止挪用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方面,发挥威慑作用。

  再次,市场操纵是资本市场的共同性问题。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市场投资会趋向活跃,并购、重组等市场化活动也会相应增加。在新的市场背景下,进一步查处和打击市场操纵行为,将有利于维护市场公正和投资者信心。

  法律完善之后,关键在于执行。两法的颁布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等五项重点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为资本市场下一步的改革、发展、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对新刑法修正案的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我们将紧密结合市场改革、创新、发展过程中新的情况变化,及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案件调查和处罚标准,改进和加强市场监管,加大证券执法力度,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 谢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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