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拟定向增发4500万股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07-10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兰花科创今日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2005年申请拟配股的有效期已过,根据证监会新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放弃已申报的配股计划。

  公司同时表示,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含4500万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此次非公开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个数不超过10名,不安排向全体原股东配售。锁定期按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在锁定期满后,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兰花科创表示,发行价格不低于此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90%。

  对于此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公司表示将用于两个项目:煤炭高效机械化改造项目,投资金额24893万元,以及伯方煤矿180万吨/年矿井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18269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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