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杀人悲剧重演是社会的耻辱
[□魏也] 2006-07-11 00:00

 

  □魏也

  

  最近几年,学费“杀人”的悲剧每年都在上演,今年也没能走出这一宿命。6月19日夜,山西省榆社县一高考考生的父亲服农药身亡。原因是他的儿子高考后估了600分,他怕付不起儿子的大学费用。6月27日,翼城县唐兴镇南官庄村贫困的农民李海明,由于无力承担高昂学费,在女儿铃铃达到二本录取分数线的成绩下达的第二天上吊自杀(详见《三晋都市报》7月10日报道)。

  这些自杀的父母,曾忍受着高昂学费带来的沉重负担 ,将子女一步步艰难地送到大学的门口。然而,当面对超过他们承受能力数倍的更加昂贵的学费,他们却绝望了,由于无法承受对子女的愧疚,最终走上了绝路。这种悲凉的选择,难道不是社会之耻吗?就仿佛一种宿命的延续。7月8日,翼城县教育局局长郭生财作出承诺:“铃铃大学4年的学费,我们政府全包。”为什么这种救助不能在人命发生之前就出现呢?

  学费“杀人”悲剧,再次提醒我们解决贫困生上学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育部要求,公办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同时寄送《国家助学贷款指南》等资助政策有关材料,详细介绍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特别是“绿色通道”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每一位新生及家长及时、准确地了解各校有关政策和措施,努力消除新生及其家长的后顾之忧。

  这项措施对于避免自杀悲剧无疑具有积极意义。然而,这项政策的宣传不到位,一些高校执行得也不够好,导致不少考生对此项政策并不了解,这是导致悲剧一再发生的原因之一。这说明,对于一些好的制度应该广为宣传,同时,对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真正畅通无阻,以此消除贫困家庭的担忧,避免自杀悲剧重演。

  学费“杀人”源于贫困者对高学费的极度恐惧。全国高校的人均学费近20年间上涨了25倍,大大高于群众的收入增长幅度。从这个角度来看,财政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减轻公众的压力,乃是避免学费“杀人”悲剧的必要条件。

  同时,也应该构筑起一个系统的救助体系,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这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高校自身的责任。美国哈佛大学校长Lawrence Summers在就职演讲中说:“不能让任何一个有才华的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进不了哈佛。”哈佛大学通过各种方式来消除贫困学生的后顾之忧。而我们的个别高校,为了推卸责任,甚至千方百计给贫困生设置障碍。

  为贫困生入学提供方便,乃是一个有良知有责任感的高校的责任,我们的高校在这方面应该有更积极的作为。另外,也应该通过完善助学贷款制度的设计,来为贫困生提供方便。在国外,助学贷款一般期限较长,从毕业后半年或一年开始还贷,而我们从毕业的第一个月就被要求还贷。而且,在国外,助学贷款由政府财政担保,以消除银行的后顾之忧,如果我们也效法这种做法,海南、天津的银行助学贷款“一个子没贷出去”的荒唐现象就不会出现了。

  学费“杀人”悲剧是社会的耻辱,避免类似悲剧重演,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