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75 证券简称:G美都 编 号:06-10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0.3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税前每股红利0.03元,税后每股红利0.027 元
●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
● 除权(除息)日:2006年7月17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7月1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21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6年5月 31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刊登于2006年6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根据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 5,644,750.2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64,475.03及5%法定公益金282,237.51后,剩余4,798,037.73元,加上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0元,2005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4,798,037.73元。本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以公司2005年度末总股本128,016,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840,4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57,557.73元结转以后年度。
2、按2005年度末公司总股本128,016,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转公积金38,404,800元,转增后剩余公积金228,170,497.78元。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8,016,000股增至166,420,800股。
3、发放年度:2005年度
4、每股税前红利0.03元。
5、对于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27元/股。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发放现金红利为0.03元/股。
三、分配、转增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
2、除权除息日:2006年7月17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18日
4、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2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派送现金的办法
A、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税前股利0.03元(其中个人股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0.003元后,税后股利每股 0.027元),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代理发放,在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 7月21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现金红利发放日前未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不计息。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由登记公司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B、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税前股利0.03元,红利款由公司按其指定的帐户直接划给各股东。
2、公积金转增股份的办法
本次向全体股东派发的股份每股转增0.3股,由登记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原则是所有股东按规定先享有整数送股,转增过程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登记公司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转增方案。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自动计入投资者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七、本次利润分配后,按公司新股本 166,420,800 股摊薄计算,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078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
2、咨询电话:0571-88301613,88301388 传真:0571-88301607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的协议和文件。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