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2006-07-11 00:00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06-1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6月22-26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 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下称“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鉴于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取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需报商务部审批;同时,因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之间存在股权转让行为,按有关规定,需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

  截止目前,公司按上报流程,已将股权分置改革的申报材料报珠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定,并递送至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待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审定后,再上报国家商务部批复。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协助非流通股股东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经咨询相关部门获悉,要办理上述转让股权过户手续,需转让方逐级上报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审批通过后方能办理。现公司正积极协助转让方准备股权转让的申报材料,将于近期内上报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将在取得国家商务部的相关批文、及办理完非流通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后,及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工作,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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