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664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64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8664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7798元。
●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星期五)
● 除息日:2006年7月17日(星期一)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21日(星期五)
一、通过分 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6年5月23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配以2005年末公司总股本211,7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1,178,000万元。
鉴于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已通过“向流通股东定向转增股份”的方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总股本由211,780,000股增加到244,424,320股。
为了更好地保护流通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2005年度分红方案按如下方式实施:
在不改变分红总额的基础上,按公司现有总股本进行分配,具体计算如下:21,178,000元/244,424,320股=0.08664元/股(含税)。即以244,424,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64元(含税)。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前每股红利0.08664元,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07798元;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8664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星期五)
2、除息日:2006年7月17日(星期一)
3、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21日(星期五)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7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号亿阳大厦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郭莲花
咨询电话:010-88157181
传 真:010-88140589
七、备查文件目录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G信通 编号:临2006-01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5年度分配的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