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关于定向回购的债权人公告
[] 2006-07-11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6】104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561号)《关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股抵债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决定以6.14元每股的价格,定向回购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8,313,393股,并将该等股份注销。上述定向回购事宜已经山东鲁北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回购实施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379,300,000元减少至350,986,607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6年7月8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2006年7月8 日)起45日内,若债权人因本次定向回购减少注册资本事宜要求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本公司将及时予以清偿或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正本及复印件到本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正本及复印件。

  以邮件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债权文件及凭证:

  山东省无棣县埕口镇东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51909,田玉新收,请于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以传真申报的,请将债权文件传真至0543-6451265 请在首页上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联系人:田玉新

  联系电话:0543-6451265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727        证券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临2006-023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关于定向回购的债权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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