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共同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5,408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3.2股的对价。
2、鉴于公司前第二大股东北京佳和联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全部社 会法人股已转让过户至佳卓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当事人承诺,本次股改相关对价安排将由佳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7月12日。
4、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7月13日。
5、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7月14日。
6、2006年7月14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14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简称由“中联重科”变更为“G中联”,股票代码“000157”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6月6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6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共同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5,408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3.2股的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支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原非流通股股份。
(2)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即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佳卓集团有限公司,还分别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份结构变化
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731-8923908
联系传真:0731-8923904
联系人: 李建达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410013
九、备查文件
1、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06- 41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