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G八一 证券代码:600581 编号:临2006-1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2006年7月3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会议于 2006年7月10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包括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沈东新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钢集团”)持有本公司31,319.57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2%,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八钢集团总资产1,648,238.74万元、净资产667,253.88万元、资产负债率59.52%(数据已经审计)。
因业务发展及互保需要,公司拟为八钢集团生产周转提供人民币2亿元、期限3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金额及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认为,八钢集团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属于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沈东新、赵峡、艾力·巴拉提、肖国栋等4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及授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生产周转。在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由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会议时间: 2006年7月27日上午10:30时
2、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审议《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4、出席会议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止2006年7月21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5、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6年7月26日10:00-18:00时。
(2)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持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陈海涛 范炎
电话:0991-3890166、3881187
传真:0991-3890266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日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二)委托人 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1日,持有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589,576,104股的 %,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赞成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反对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弃权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六)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七)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持有股份种类:
证券简称:G八一 证券代码:600581 编号:临2006-18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经2006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钢集团”)生产周转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3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4、法定代表人:赵峡;
5、注册资本:人民币331,239万元;
6、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钢铁冶炼、轧制、加工等。
7、基本情况:目前,八钢集团持有本公司31,319.57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2%,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八钢集团总资产1,648,238.74万元、净资产667,253.88万元、资产负债率59.52%(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
因业务发展及互保需要,公司拟为八钢集团生产周转提供人民币2亿元、期限3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金额及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八钢集团经营状况、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未向任何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