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合银携IFC参股杭州联合银行
[□本报记者 苗燕 夏峰] 2006-07-12 00:00

 

  引入外资将为杭州联合银行的发展注入活力 资料图
  合计2.66亿元取得15%股权,外资入股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单昨落户杭州

  □本报记者 苗燕 夏峰

  

  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中国农村合作银行的第一单交易昨天在杭州敲定。荷兰合作银行联手国际金融公司(IFC),以2.66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了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下称“杭州联合银行”)10%和5%的股份。

  据了解,三方的谈判始于两年前,并曾于2004年11月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根据银监会对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银行的最高上限要求,当时三方约定:“外方将持有最高不超过24.9%”,后来经过最终的考虑,最后确定了15%的入股比例。

  据杭州联合银行董事长张晨透露,本次荷兰银行与IFC的入股是杭州联合银行通过增发的方式来完成的,入股价格为2.88元人民币/股,总计金额为2.66亿元。

  照此计算,荷兰合作银行以及IFC的投资额分别约人民币1.68亿元和0.98亿元。据了解,杭州联合银行截至今年6月末的不良资产率为1.47%,资本充足率为12.44%,在浙江本地合作机构当中属于资产状况较好的银行。

  荷兰银行董事会主席赫姆斯克称,在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荷兰银行有可能继续增持杭州联合银行的股份,但荷兰银行不会增持超过25%,即便今后法律允许外资参股比例继续增加。他说:“我们也不希望增加到25%这么大的比例,我们认为合作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经验和人脉的关系很重要,但我们不能替代杭州联合银行的管理,我们也不想成为大股东。”

  对于外界担心IFC入股的5%股份可能会逐渐转让的问题,IFC东亚太平洋局副局长冯桂婷表示,IFC现在还没有退出杭州联合银行的想法。她说,IFC目前在中国投资的六家银行都没有退出,但作为一个发展机构,IFC会在恰当的时候退出,这样才能够把资金转投给更加需要的机构。

  据了解,除投资外,荷兰银行和IFC还将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以帮助杭州联合银行加速企业化进程。荷兰银行将委派一位高级管理人员进入杭州联合银行的管理层,IFC也将委任一位高级银行管理人员,作为杭州联合银行的董事会成员,就杭州联合银行的管理和现代化金融机构的建设提供长期的建议。

  杭州联合银行全名为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该行2005年6月成立,前身为杭州农村信用社联社。我国于2003年开始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当时首批确定了包括浙江省在内的8个省市作为改革试点。浙江省农村信用社系统是中国最大的农村信用系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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