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必
7月3日,建设部公布了“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统计显示,2005年我国城镇住房建设继续较快发展,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升至26.11平方米(北京为32.86平方米),户均住宅建筑面积升至83.2平方米。有专家指出:这“显示了我国城镇住房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专家的点评为建设部捧出的锦上添了一朵美丽的花。据报道,“人均住宅面积达到26平方米”,几乎成为全世界最高。这无疑是 建设部一项耀眼的政绩。 然而,这个数据竟然存在严重问题。7月11日,有人在《中国经济周刊》撰文提出了强烈质疑:
用建设部“统计公报”中的“住宅建筑面积96.16亿平方米”÷公告中的“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4.97平方米”,可得出“统计公报”所依据的全国城镇人口为3.851亿。但《中华人民共和国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到2004年年末,全国城镇人口为5.4283亿。也就是说,建设部计算的时候,悄悄地让1.5773亿人“失踪”了!分母减小,结果自然要变大。
那么,2005年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到底应该是多少呢?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99.57551亿平方米÷全国城镇总人口5.6212亿(2005年底,全国城镇人口为5.6212亿)=17.714平方米。这个数字表明中国城镇的住房建设已经跟不上城市化的发展,至少在住房面积上,2005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比1998年的水平下降了1.586个平方米左右。
依照建设部自己的数据,竟然得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结果,这多少有点匪夷所思。
不仅建设部的数据存在问题,统计部门的数据也存在问题。据《上海证券报》7月10日报道,上周末,北京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对建设部公布的“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2.68平方米”的数据进行了“说明”,指出由于统计口径和人口数据不同,截至2005年底,北京人均住房面积(使用面积)为19.5平方米,建设部的统计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北京城镇居民住房平均水平。
倘若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只有17.714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就更少了,北京的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也很难达到19.5平方米。这就是说,无论建设部还是统计部门,所给出的数据都可能是有问题的。而统计部门的说明又透露出,建设部在统计时,分母用的是“非农业人口”,与统计部门计算时是用的“城镇建成区的常住人口”相比,分母也缩小了。
统计是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重要工具,有助于帮助人们获得规律性认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无论是经济活动还是政府决策,都离不开统计数据。一旦统计数据失真,就容易产生误导作用,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现在,房地产市场上信息的混乱已经让人不明就里,倘若统计数据再添乱,房市将很难走出乱局。
人均住宅面积到底是多少?统计数据为何出现了如此之多的疑点?这些统计数据是怎么得出来的?有没有人为因素?有没有利益上的考虑?在政务信息公开的今天,我们有理由知道背后隐藏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