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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
2176万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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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记者 张洁] 2006-07-12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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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实习记者 张洁 今日,宁波富达董事会公告称,收到浙江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和宁波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的《股权转让协议》。宁波富士达法人股第二大股东———浙江省工行信托投资公司欲将其所持宁波富达2176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有偿转让给宁波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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