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2006-07-12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6月27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同时,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6月27日刊登公告以来,在公司董事会的协助下,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热线电话、发放 征求意见函和走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并于2006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公告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5日-7月27日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8日

  3、提示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股东大会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7月12日、2006年7月21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郑和路8号本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06年7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等相关人员。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至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附件1。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6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股东会议或出席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6年7月18-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到江西省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郑和路8号办公楼四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6年7月27日上午12:00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江西省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郑和路8号办公楼四楼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西省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郑和路8号办公楼四楼证券部邮政编码:337000

  联系电话:0799-6776682

  传真:0799-6776682

  联系人:吴疆

  五、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7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7月19日—7月27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六、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2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安源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股份                 公告编号:2006-023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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