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2006-07-12 00:00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7日

  ●除息日:2006年7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6年7月26日

  一、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6月20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3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018,000元,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7,199,642.49元。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7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5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7日

  2、除息日:2006年7月18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26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7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得红利金额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指定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376-2973569

  联系传真:0376-2973606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县城关解放路48号

  邮政编码:465550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G羚锐         编号:临2006-015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