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 ST长运 公告编号:2006--31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 ST长运 公告编号:2006--31
重庆长 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也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经表决,本次相关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资产置换的议案》获得通过;
3 、公司将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停、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 年7月1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6日、7月7日、7月10日;
2、股权登记日:2006 年6月2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凯元大酒店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少才先生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公司股东(代理人)共1,100人,代表股份119,266,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议案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含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议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9954.1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99.80%。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1,094人,代表股份19,725,03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7.1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 1,021,644 股;通过征集投票权方式委托董事会进行表决的股东206人,代表股份 133,338 股;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共882人,代表股份18,570,049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部分成员、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盛安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基本情况
会议审议事项:《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6年6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五、会议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8,673,6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 反对585,9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弃权6,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9,541,0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9,132,60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反对585,9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弃权6,5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其中:
①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同意1,154,98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②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同意17,977,619股,反对585,930股,弃权6,500股。
4、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如下:
5、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已经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盛安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玉勇 陶殿启
3、结论性意见: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盛安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