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拟引入客户信用分级
[□本报记者 李剑锋] 2006-07-13 00:00

 

  □本报记者 李剑锋

  

  信用分级制度有望进入融资融券交易。近日,一些创新券商表示,在其设计的融资融券方案中,将根据不同情况对客户进行信用分级,客户信用等级越高,意味着更高的融资融券额度或较低的保证金比例。

  “在我们目前的方案中,准备把融资融券客户分为五个信用等级,每个等级执行不同的保证金比例”。据东方证券融资融券筹备负责人介绍,在沪深证交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融资融券 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但这只是一个最低的比例限制,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在具体方案设计中,东方证券准备根据不同的客户区别对待。具体而言,在初始阶段,将根据客户的基本资料、以前的交易记录、作为担保品的股票的质地等情况进行分类,那些担保股票质地较高、投资收益率较好、投资风格比较稳健的客户有望享受较低的保证金比例。

  这位负责人强调,融资融券是一项全新的业务,刚开始一般不会给客户太高的初始信用等级,对保证金比例的要求普遍会高些。而随着信用交易的增加,管理总部将根据客户信用账户的运作情况,有选择地逐步提高其信用级别。另外,客户信用等级只影响到客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对于客户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公司可能会执行统一的标准。

  据了解,除了东方证券这种模式外,一些券商还曾考虑过采用不同授信额度的方式来区别对待不同的客户。据某券商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人士介绍,在他们设计的方案中,准备参照银行的客户授信方法,对申请参与融资融券的机构和个人分别进行分类授信,机构客户根据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及其以往的信用情况等资料,个人客户根据其提供的房产证、纳税证明、缴费单等资料,确定不同的初始授信等级和额度。在此之后,则将根据客户的运作情况,包括盈利能力、交易量、持仓品种及更换持仓品种的频率等,定期调整其授信等级以及融资利率。

  有关分析人士认为,券商将信用分级制度引入融资融券交易方案之中,主要是为了将融资业务的发展对象逐步向优质客户倾斜,以规避由于客户自身状况恶化所引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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