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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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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7-13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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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保荐机构: 为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我所制定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新增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完毕的 募集资金管理均应遵守本细则。 特此通知 附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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