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应以投资者利益为重
[□阮文华] 2006-07-13 00:00

 

  □阮文华

  

  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好转,作为专家理财的基金产品,其净值也是水涨船高。从而出现了较多的“抢购”新基金情况,新基金的募集额度也一路攀升,广发策略成长股票型基金,一度达到了184亿元的规模。而老基金更是在行情的不断推动下,净值屡创新高,带来了巨大的财富效应。

  随着基金净值的逐步增长,高净值基金所产生的“恐高症”也越来越影响着投资者情绪。是选择“落袋为安”的赎回策略,还是看好高净值基金 未来成长性而继续持有,就成为了投资者所面临的难题。为了更好地吸引投资者,保持基金份额的稳定,近来,围绕高净值基金“复制”和“分拆”的讨论声不绝于耳,且目前已经圈定了南方稳健2号基金、华夏回报2号基金和富国天益价值基金进行试水。

  笔者认为,进行高净值基金“复制”和“分拆”,海外市场已有先例。但其做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非为降低净值。目前,高净值基金是否能保持净值的持续增长性,还有待于观察外,基金持有人是不是因为降低了基金净值,就愿意增加基金份额,也还是一个未知数。从国内基金业的发展现状来看,重首发,轻持续营销;重分红、轻基金净值增长的情况仍然较重。这些与投资者有关的基金投资营销策略,亟待补充和完善。另外,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体制和对基金经理的考核机制,也使基金的短期效应明显。对于关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是不是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基金“复制”和“分拆”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基金“复制”和“分拆”不仅是形式上的,更是在基金持有人利益保护上的实际行动。另外,通过基金“复制”和“分拆”,能不能提升基金的自主创新能力,将对基金的运作产生重要影响。笔者认为,就基金“复制”和“分拆”,不但要做到制度上、投资策略上、营销服务上的创新,更应当是符合投资者偏好,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本土化创新。只有这样的基金“复制”和“分拆”,才是更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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