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2006-07-13 00:00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证券代码:000875             公告编号:2006-02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06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则的有关要求,现发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17日14:00时;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13日—7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13 日至2006年7月17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13日9:30至2006年7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7日

  3、提示性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两次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7月8日、2006年7月13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号紫荆花饭店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 7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需要进行分类表决,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式。

  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会议或出席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

  四、董事会投票委托的征集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年 7月 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吉电股份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 7月 8日—7月17日15:00时。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6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 7月13 日—7月 17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例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ww.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7月13日9:30时至2006年7 月 17日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4)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3、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 7月16日9:00-12:00、13:00-16:00;7月17日9:00-12: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号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130022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

  联系电话:0431—5603130、5687575 传真:0431—5603250

  七、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1、沟通期限

  为了保证及时广泛地了解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及信息,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董事会公布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2、沟通方式

  非流通股东将通过召开媒体说明会、投资者座谈会、网上路演、走访投资者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司提供以下联系方式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收件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5603130、5687575 传真:0431—5603250

  电子信箱:yongping_liu@sina.com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联系人:张红

  八、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备查文件: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 同意 / 否决 / 弃权)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如本公司/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投票意见:

  签署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