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07-13 00:00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06─32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湖南省电力公司持有的45股非流通股已行政划拨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过户手续已于 2006年7月7日完成,相应的对价安排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支付。

  2、股权分 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48320股股票和0.34元现金。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4、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14日;

  5、复牌日:2006年7月1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6、现金发放日:2006年7月21日

  7、自2006年7月18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华银电力”改为“G华银”,股票代码“600744”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过2006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时间为2006年6月27日,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3日至6月27日期间的交易时间)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于2006年6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由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100,416,496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9,764,831元人民币。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48320股股票和0.34元现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除已做出法定承诺外,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中国大唐集团承诺,所持有的华银电力原非流通股股份在获得流通权后的36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或转让。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获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48320股股票和0.34元现金(税后)。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注:1、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湖南省电力公司所持45股已过户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并获得国资委批复,其对价安排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支付。

  2、公司在制定股改方案时,因计算软件四舍五入取舍问题,导致公告方案中送股总数比实际执行的送股总数多1股,实际送股总数以100,416,496股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和现金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1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3、现金发放日:2006年7月21日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7月1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华银”,股票代码“600744”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具体实施办法为:

  1、股份对价的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2、现金对价的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现金对价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现金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对价,未办理指定交易的现金对价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表中G日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办法

  公司名称: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顺达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308号

  联系人:金毓江 汤俊驰

  电话:0731-5388088,5388028

  传真:0731-5388028

  2、财务指标变化: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不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但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九、备查文件

  1、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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