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心喜”人民币理财第十一期系列之信用挂钩型(3个月)发售地区 北京 销售结束日 2006年7月16日 收益起计日 2006年7月17日
委托币种 人民币 委托起始金额 50000元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 1000元
委托管理期 3个月 付息周期 3个月 预计最高年收益率 2.1%
收益率说明 投资收益与相关信用主体的信用挂钩,在投资期内如果相关信用主体没有发生信用违约事件,可获得2.1%的年收益率;在投资期内如果相关信用主体发生信用违约事件,则投资者没有任何收益。相关信用主体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相关信用主体违约事件指破产或无力支付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提前终止条件 银行无权提前终止。投资者如欲提前终止,须于每月30日到银行柜台办理,办理之日即为理财协议终止日,一旦提前终止,只能得到按提前终止日银行挂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申购方式 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资金到北京银行即可办理